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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,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。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。”(启示录20:13) 乔治·穆赫兰保持着越狱时间最长的纪录。这名澳大利亚人曾因在维多利亚州的一场暴乱中偷窃警棍被判刑,1928年入狱后,他撬锁逃往悉尼。58年后,当80岁的他现身墨尔本一所市立监狱自首时,警方早已停止对他的追捕,这位八旬老人随即获得了赦免。 俗语说:“逃得了一时,躲不过一世。”今日的经文比人类历史上所有的追捕故事都为更深刻地揭示:生擒罪犯已属不易,而在这个案件中,古往今来所有的恶人都将被带到宇宙审判者的面前,连“海[也]交出其中的死人”,甚至“死亡和阴间”也无法阻挡罪人出现在天国的法庭。 如本节经文所示,不信之人的第二次复活是彻底、完全且普世性的。任何拒绝上帝之人都无法逃脱天庭的审判。"Hades"一词在英王钦定本中被解释为"地狱"。但这绝不可能是罪人永受焚烧之刑的地方——否则怎能被带离那地,来到白色大宝座前?实际上,这个词指的是坟墓。 我们在启示录的前文已知基督掌握着死亡的权柄(启1:18),耶稣不仅能复活义人,也能复活恶人。这些恶人将如亚当、夏娃般“赤身蒙羞”(弥1:11)立于主前,无所遁形。万事无所隐藏,每个人都“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”。试想那时的悔恨、自责与羞耻。 启示录预言的景象并非是为了让我们逃避、躲藏,乃为激励我们全然归向耶稣——祂必赦免我们,以公义为袍遮盖我们(赛61:10)。 一同祷告: 亲爱的耶稣,在祢面前我毫无隐藏,祢的眼目鉴察我生命中每一个罪污。求祢赦免我,以祢完美的义袍遮盖我。 深入研究: 创世记3:8-11;诗篇139:7-12;路加福音13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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