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得赦免其过、遮盖其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!凡心里没有诡诈、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!”(诗32:1,2)
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,美国新闻的焦点,乃是那些从越南战争中归来的退伍军人。但另一场战争中的一位老兵,也要回家了。 25年来,这位日本老兵,一直躲藏在菲律宾的大山之中。他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,根本不知道战争早已经结束。由于与世隔绝,他一直在丛林中独自游荡,东躲西藏,勉强生存。当人们最终在菲律宾的丛林中发现他时,他简直不敢相信战事早已经结束的事实。他认为这个消息只不过是敌人的欺骗手段。 这位依然穿着褴褛军装的日本二战老兵,乃是虚弱、憔悴的人类的代表。 有许多被罪所囚之人,今日仍活在不信的地牢中。他们自己背负着沉重的罪担。然而,朋友,战争已经结束了。耶稣已经释放了被定罪的俘虏。 未经解决的负罪感对我们的身体、精神及灵性的健康,都具有破坏性。如同鞋里的石子一样,若不加以处理,势必会磨破我们的良心。 有时,我们心中控告的声音,会像恶魔一样折磨我们。有一个办法可以解决这种负罪感。事实上,到至少有三种负罪感是大有益处的。 首先,因为我没有达到自己设定的目标,或未达到别人的期望,我会有负罪感。 其次,当我在与另一个人的关系中失败时,我会有负罪感。我可能会因为自己的所言所行冒犯了别人,而有负罪感。 第三,我的负罪感也可能源于我知道自己犯了罪或违背了上帝的律法。 我称这三种负罪感为心理上的负罪感、关系上的负罪感,和道德上的负罪感。 当我们没有达到自设的标准时,就会出现心理上的负罪感;当我和我所珍视的人关系破裂时,就会出现关系上的负罪感;当我因破坏上帝的律法而违背了自己的良心时,就会出现道德上的负罪感。罪,必然会带来负罪感。 但耶稣,是这三种负罪感的答案。祂是我的保护。当我没有达到自己所设定的、高不可及的目标时,祂是我的帮助;当我因言行伤害了他人时,祂是我的安慰,我祈求上帝施恩于我,使我能得到饶恕;当我的良心判定自己违背了上帝律法时,我就跪下来向上帝认罪悔改。 当我们实施这三个步骤时,负罪感就会消失。要承认自己的罪。向耶稣承认,并接受祂的赦免。祂已经释放了被负罪感所囚的人。祂以饶恕,来代替我们的罪责;祂以接纳,来代替良心对我们的控告;祂以恩慈来代替律法对我们的定罪。 祂的应许仍是信实的。祂说,祂“必再怜悯我们,将我们的罪孽踏在脚下,又将我们的一切罪投于深海。”(弥7:1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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