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们必晓得真理,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。”(约8:32) 在亚伯拉罕·林肯(Abraham Lincoln)发表《解放奴隶宣言》之前,一个名叫乔的奴隶被推到拍卖台上。他满怀痛苦与怨恨地嘟囔着:“我不干活!我不干活!我不干活!”但一位富有的地主还是买下了他。他领着乔上了马车,驱车出城到了一个种植园。 湖边有一间小平房,有窗帘、鲜花和一条鹅卵石铺就的小路。这位新主人停下马车,转向乔,笑着说:“这是你的新家。你不需要努力工作去得到它。我买下你就是要给你自由。”乔呆坐了片刻,眼里充满了泪水。他激动不已地喊道:“主人,我愿永远服侍你。” 基督已赎买了我们,为要使我们得自由。所以,在基督里,凡真心信祂的人,将不再是罪的奴隶;在基督里,我们已脱离了罪的捆绑。作为基督徒,我们可能会犯罪,但我们若愿意,就不会再被罪辖制。我们的生命中已有了一种新的能力——上帝恩典的能力。 正如使徒保罗所说:“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,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”(罗6:14)我们若愿意,罪将不再作我们的主,耶稣才是我们的主。 对此,怀爱伦写道:“福音的工作并不是削弱上帝神圣律法的要求,而是把人提高到能够遵守律法的地步。”(《信心与行为》第52页) 福音能提拔我们。它会把我们提升到上帝想让我们达到的高度。在基督里,我们是自由的。最重要的是,我们的顺从要出自一颗对我们的夫子充满爱与感激的心。 何时我们能真正感激祂无限的牺牲,何时我们就能侍奉并赞美祂。我们在基督里所享有的自由,不是仍在罪中的自由,而是活出从罪的捆绑下得释放、得胜罪之人生的自由。那么,为何不现在就为你在基督里的真自由而欢喜快乐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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