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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惊人的事实: 圣经中大约有将近900处提到“仆人”(servant),65处提到“奴隶”(slave),以及18处提到“奴仆”(bondservant)。在古以色列的习俗中,如果一位被释放的奴仆自愿终生留在主人家中服侍,他的耳垂将被穿孔,作为他甘心乐意、自由选择继续服事的记号。 奴仆指的是无薪劳作的义务服侍者。保罗自称是耶稣基督的奴仆,对他而言,向世界各地的人传福音既是他的职责也是他的喜乐。他遭遇重重反对,为基督的缘故饱受极大的苦难,却从未后悔为他的主人做工。 耶稣说:“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,你们就真自由了。”(约8:36)但一个人怎能既是自由的,又是奴仆呢? 圣经指出:“所有犯罪的,就是罪的奴仆。”(约8:34)但当上帝将我们从罪中释放,我们便成为了“义的奴仆”(罗6:18)。 耶稣为我们树立了服侍他人的榜样:“因为人子来,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侍,乃是要服侍人,并且要舍命,作多人的赎价。”(可10:45)基督放下自己的利益与感受,全然委身于救赎的使命。 藉基督的牺牲与恩典,我们已从罪的奴役中得释放。对救主的爱激励我们、使我们甘心承担服侍的责任。我们蒙拯救,是为要服侍。 核心经文 : “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,奉召为使徒,特派传上帝的福音。这福音是上帝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。论到祂儿子我主耶稣基督,按肉体说,是从大卫后裔生的;按圣善的灵说,因从死里复活,以大能显明是上帝的儿子。”(罗1:1-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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