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,并要悔改,行起初所行的事。你若不悔改,我就临到你那里,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。”(启2:5) 许多人认为,只要一个人与人为善,就不必遵守上帝的诫命,比如遵守安息日。然而,也有人可能会严格遵守上帝律法的字面意义,却忽视了其真正意旨,就如法利赛人把在安息日治病视为犯罪(路13:14-16)。如果上帝的律法就是爱(加5:14),那么当我们背离上帝的律法时,也就背离了爱;同样,如果我们不常住在爱中(约15:9-10),也就离弃了上帝的律法。 约翰一书2章5节明确指出:“凡遵守主道的,爱上帝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。”因此遵行上帝之道的人是充满爱的人,这完全符合“上帝就是爱”(约一4:8)的说法。 在上帝看来,顺服与爱正如真理与爱一样是不可分离的。当基督劝告以弗所人要“行起初所行的事”时,祂强调了这一点。教会所缺乏的,并不是对上帝律法的热情,而是对那些将亡之罪人的爱。正如马太福音24章12节所警告的:“只因不法的事增多,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。” 若寻回了“起初的爱心”,教会定将“行起初所行的事。” 当一个人爱耶稣的时候,他也必会爱人,他对上帝和人所行的都会表现爱。 基督指示教会回归“起初所行的事”的方法是要“回想”并“悔改”。当你回想道成肉身的上帝愿意为你曾经所犯的、现在仍然在犯的罪(约1:1,10-11)而死,爱就会在你心中滋长。这便是福音的奇迹。 请注意耶稣的慈怜,祂赐给教会悔改的机会,并充分警告若不悔改会面临的后果:教会的“灯台”要被挪去,教会将不再是作为基督代表的“世上的光”(太5:14;约8:12)。 一同祷告: 主啊,求祢鉴察我内心的罪,使我不再作一个没有爱心和不顺从的人。愿我借着顺从祢的话来向祢和他人表示我的爱。 深入研究: 约翰福音7:17;以弗所书2:10;雅各书2:14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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