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祂就差遣使者晓谕祂的仆人约翰。约翰便将上帝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,凡自己所看见的都证明出来。”(启1:1,2) 启示录是由上帝默示的,而其人类作者则是使徒约翰,也就是福音书中提到的耶稣的十二门徒之一。在启示录的字里行间中,约翰五次表明自己乃是这些天启异象的见证人(启1:1, 4, 9; 21:2; 22:8)。 据马可福音记载,约翰和他的兄弟雅各曾因性情暴躁被称为“半尼其”,意为“雷子”(可3:17)。约翰年轻时就与彼得、雅各一同成为耶稣的亲密门徒。他因仰望耶稣心灵变得柔和起来,在福音书中自称为“耶稣所爱的”(约13:23)。公元一世纪之交,约翰撰写启示录时已年届九十多岁高龄,是十二使徒中唯一健在的。 约翰明确指出,他如实记录了“他所看到的”异象——只有事实,毫无掺杂。正如他曾是耶稣尘世生活的见证人,他也是基督预言启示的见证人。在这里,我们也可以看到书中第一次提到“耶稣基督的见证”,这句话在启示录1:9和12:17中再次出现;而在19:10中,我们得知“耶稣的见证”就是“预言中的灵意”。由此看来,约翰只是将圣灵传达的预言信息如实记录下来,圣灵被誉为真理最本质的见证人(约15:26; 16:13; 约一5:6)。 尽管我们明白了“表号”的含义,但仍存在疑问:为何这封信要通过一些显得晦涩难懂的象征和符号等“表号”形式来表达呢?约翰是当时唯一还活着的门徒,他曾与耶稣同行,其他门徒除了犹大外都因信仰而殉道了。设想一下,将这对上帝子民而言最宝贵的信息隐藏起来是多么重要,既要免受残酷敌人的摧毁,又要能向那些认真研读《圣经》、谦卑寻求真理的人显露出来。 一同祷告: 哦,上帝啊!求祢锤炼我的心灵,开启我的眼目,好使我领悟这些被精心记载且代代相传的宝贵真理。 深入研究: 马太福音4:18–22;约翰福音19:26;21:20–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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