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耶和华的灵藉着我说,祂的话在我口中。”(撒下23:2)
作家有时会使用别名,即他们在文学作品的扉页上使用的笔名。撒母耳·兰亨·克莱门(Samuel Langhorne Clemens)在不同的作品中使用了马克·吐温(Mark Twain)和路易斯·德·孔特(Sieur Louis de Conte)这两个笔名。本杰明·富兰克林(Benjamin Franklin)使用的笔名是赛伦斯·杜古德夫人(Mrs. Silence Dogood),而克莱夫▪斯特普尔斯▪刘易斯(C.S.Lewis)使用的则是克莱夫·汉密尔顿(Clive Hamilton)。 作家使用笔名的原因各异。有时,一位作家想要使用一个更独特的名字,甚或隐瞒其性别。在某些情况下,作家通过使用笔名,来保护自己免受其著作带来的报复。 当论到圣经的作者时,写作圣经的人无意隐瞒或高抬自己,也没有圣经作者宣称其信息是自己编造的。他们都一致承认上帝是他们的神圣源头。以赛亚视他的书为从耶和华而来的异象(以赛亚书1:1),许多其他作者,包括阿摩司、弥迦和哈巴谷也是如此。 更具体地说,作者通常把他们所得到的信息视为上帝借着圣灵所做的工作。以西结书2章2节说:“祂对我说话的时候,灵就进入我里面,使我站起来,我便听见那位对我说话的声音。”(以西结书2:2)在新约中,保罗解释到:“圣灵藉先知以赛亚向你们祖宗所说的话是不错的。”(徒28:25) 上帝通过圣灵在圣经中显明祂自己。祂借着大约四十位人类作家之手,在一千五百年间,传达了天国的真理。由于圣经的真正来源是圣灵的启示,因此,我们知道圣经的真实作者乃是上帝。
今日应用: 请仔细阅读(或吟唱)“赐我圣经”这首赞美诗的歌词,然后让其中的信息在一整天中伴随着你。 深入研究: 尼希米记9:30——“但你多年宽容他们,又用你的灵藉众先知劝戒他们,他们仍不听从,所以你将他们交在列国之民的手中。” 弥迦书3:8——“至于我,我藉耶和华的灵,满有力量、公平、才能,可以向雅各说明他的过犯,向以色列指出他的罪恶。” 罗马书1:1-2——“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,奉召为使徒,特派传上帝的福音。这福音是上帝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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