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律法是罪吗?断乎不是!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为罪。”(罗 7:7)
1954年夏,在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的斯迈斯和海伊拐角,一场帐篷复兴聚会每晚吸引了上千人。许多人来听布道士克利夫兰(E.E. Cleveland)分享的三天使信息。 这次布道会得到了两位在星期日敬拜的传道人的注意(那时,他们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引起轰动):拉尔夫·大卫·阿伯纳西牧师(Ralph David Abernathy)和小马丁·路德·金博士(Dr. Martin Luther King, Jr.)由于这两位牧师担心克利夫兰“偷羊”,所以他们中断了休假,来听克利夫兰的讲道。小马丁·路德·金博士说:“我听说有一位‘黑人葛培理’(Black Billy Graham)在传讲福音,但我所听到的只有律法、律法、律法。” 克利夫兰回答说:“你一定是来晚了,因为我所传讲的只有主、主、主。” 从十诫的开始(出20:1),我们就读到了那位赐下律法的上帝,乃是祂子民的救赎主。然而,祂赐下律法乃是要教导我们,向我们显明何为罪,并向我们指出祂通过耶稣基督所赐下的终极救恩。事实上,《出埃及记》中所描述的祭牲,指的乃是耶稣做出的最终牺牲,其牺牲远超过公牛和公羊的价值。 上帝的律法的确存在,但它指向了一位救主:“若山羊和公牛的血,并母牛犊的灰,洒在不洁的人身上,尚且叫人成圣,身体洁净,何况基督藉着永远的灵,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上帝,祂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,除去你们的死行,使你们侍奉那永生上帝吗?”(来9:13,14) 正是在西奈,律法与恩典相遇了,两者相辅相成。感谢上帝,因祂已制定了一项救赎计划!
今日应用: 请回顾出埃及记20章中的十诫和利未记1章中所描述的献祭;看看这两者是如何指向救赎的。 深入研究: 出埃及记20:1,2——“上帝吩咐这一切的话说: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,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。” 出埃及记24:9-18——“……耶和华对摩西说:‘你上山到我这里来,住在这里,我要将石版并我所写的律法和诫命赐给你,使你可以教训百姓。’……摩西上山,有云彩把山遮盖。耶和华的荣耀停于西乃山;云彩遮盖山六天,第七天他从云中召摩西。耶和华的荣耀在山顶上,在以色列人眼前,形状如烈火。摩西进入云中上山,在山上四十昼夜。” 申命记31:26——“将这律法书放在耶和华你们上帝的约柜旁,可以在那里见证以色列人的不是;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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