询问人:牧师您好,我想问一下,第一,为什么只有马太福音记载了允许离婚的那个例外条?第二,你认为“色情”该怎样解释?滥交?奸淫?还是什么? 道格牧师:好的,首先第一个问题:为何只有一卷书给出了离婚与再婚的条件,是吗? 询问人:是的。 道格牧师:你知道那个被钉十字架,并在生死的最后关头将心归向耶稣的强盗的故事吗? 询问人:是的,我知道。 道格牧师:我听(圣经评论家)马太亨利在他的评注中说到:记下这个实例的原因是,没有人必须放弃希望。而只记述一个实例的原因则是,没有人可以冒昧的等到生命的最后关头再做决定。 如果耶稣在关于离婚的教训中有许多漏洞,那么,按着我们的本性与邪恶的倾向,我们会巧取并利用这些漏洞。这就是为什么基督说那些原则在旧约中早已教导我们了,只是因为我们心的刚硬,却却滥用了他的话。 所以,我认为这就是耶稣只在此处提说了一下的原因,为了使人不致误解或滥用这一离婚姻的例外条件。对了,你是在说马太福音5:32节吗? 询问人:是的,这正是我的问题。可为什么只在马太福音记载,而不在路加福音和马可福音记载呢? 道格牧师:事实上,你可以问无数个关于这方面的问题,即为什么这个福音书的作者所重点强调的内容,而什么其它福音书的作者却对此予以忽略。你知道,只有路加福音记载了浪子的比喻、撒该的故事、99只羊的比喻,还有好撒玛利亚人等等…… 主持人:还有施洗约翰的出生…… 道格牧师:没错,是的。不同福音书作者会将圣灵使他们对生活中记忆深刻的故事强调出来,就如证人们会记录并证实一件事的不同方面一样。 询问人:我百分之百同意。有些人说只在马太福音记载的原因,是因为那是写给犹太人的,可我没有找到任何能做出这种解释的根据。 道格牧师:其实有一些学者,我并不确定自己会同意这个说法——有些学者说不同的福音书作者针对的受众是不同的。 询问人:是的。 道格牧师:你可以看到在不同的福音书中有不同的强度与重点,但我认为它们是为所有人而写的。 询问人:我也这样认为。 道格牧师:你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关于“色情”一词的。现在我看到,我的希腊语解释是:通奸,乱伦,奸淫。根据这个词语强烈的定义,它可以包含所有此类的事情。 询问人:好的。 道格牧师:听众朋友们,我们正在讨论的是在太5:32提到的“淫乱”一词和它的含义。顺便提一句,有些人认为在未婚之前是可以进行性生活的,并且还恬不知耻的说:“我们没有犯通奸罪。”但是基督的这句话告诉我们,淫乱是指婚姻之外的任何性行为。 询问人:是的。 道格牧师:当然也指婚姻中的私通,它可以涵盖所有此类的事情。 询问人:是的,它涵盖一切事情。 道格牧师:是的,圣经上称其为性行为的不洁,不道德。是吗? 询问人:是的,很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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