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问者:我和妻子在一个独特的教派;尽管如此,我们相信应该受全身浸礼;并且我们想私下进行。我们想去海滩——她为我施浸,我也奉父、子、圣灵的名为她施浸。我们这么做,在上帝看来是否有效呢? 道格牧师:毫无疑问。圣经授予了约翰施洗的权利 这是上帝所认可的权柄。再者,如果是被选的执事,他们不单是被选为执事,他们也是被按立的,有使徒也将手放在他们的头上,因此,信徒们也可以受执事的洗。 在圣经时代,人们受洗(要找那些)被委以施洗权力的人。圣经上(能施洗的人)当然包括像施洗约翰一样的先知;使徒;和他们以下级别最低的施浸者——是执事。圣经中使徒行述中,有一个执事名叫腓利,我们不知道他何时开始给人施浸,可能是在他仍是执事时,也可能是圣职提升后才开始给人施洗,我不得而知。但是,在圣经中,我们找到级别最低的施洗者就是他了。但是,圣经中没有信徒彼此施浸的记载。给人施浸的通常是圣职人员,让我来告诉你这是为什么。 我是个牧师,如果我的教会中的每一个成员,都认为,一个信徒不经任何洁净的程序,就可以去给他人施洗,你可能就会把那些确实没有受教的人带到这个教会来进行施洗。弟兄,施浸是有一个标准的,先要教导他们,再为他们施洗,接下来再教导他们。怎么说呢,以前有人问过我这个问题,但我很迟疑。你知道我的问题是,你为何不邀请你的牧师公开为你施浸礼呢?你不是教会家庭中的一员吗? 提问者:因为我们教会是另一种信仰。 道格牧师:哦,我的意思是你去教会吗? 提问者:去。 道格牧师:他们不是全身浸礼吗? 提问者:不,不,不是! 道格牧师:哦,那我建议你祈求上帝引领你到施行全身浸礼的教会去,叫牧师为你施浸。 提问者:好的。但是,你认为圣经绝对是不承认,或者说耶稣也不承认这种两人互相施浸的事吗? 道格牧师:喔,我不想那么教条。让我来告诉你为什么。弟兄,有一位生长在在无神论国家的夫妇,他们信耶稣并成为基督徒,但他们是你所说的,互相进行了施浸;我想上帝会祝福并承认这个浸礼,因为他们在特殊环境下,才会这么做的。可以说,按照规定来说,你们不能以信徒身份彼此施浸,那是无效的。但我个人会说,我对这种方式是持谨慎态度。如果在你的地区有信仰并正确教导圣经的教会,为什么不去加入到一个教导并相信全身浸礼教会呢? 提问者:行啊。 道格牧师:行吗? 提问者:听起来不错! 道格牧师:好的。上帝祝福你。 提问者:谢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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